(七)黃梁一夢誰先覺
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想應該可以公開了吧!
大約三十多年前,那時還是威權統治的圖騰歲月,我們的最高領袖在我們心目中是一尊崇高的神,我們被禁止談論無憑無據的妖魔鬼怪等迷信,也不提地理風水或靈魂輪回等等,舉凡任何事,講的全是科學辦案。
我奉派到基隆服務。那裏是個熱鬧的大海港,各國人與形形色色的人都有。舞廳、酒吧、咖啡館可說比比皆是,所以,治安上的大小問題也層出不窮,真是五味雜陳。
在同事中,我是唯一有宗教信仰的人,日常生活裏,點點滴滴,都嚴格持守戒律,從不敢稍稍隨便。
有一天,午覺時間,我做了一個怪夢:有位小姐站在一處獨棟房屋的門口,像是公家宿舍,從她身後還清清楚楚地可以看到街名及門牌號碼。這位小姐哭得很傷心,一直以哀求的眼神注視著我,似乎有事求我的樣子。不久,突然一聲慘叫,這位小姐的身體像爆開似地裂解成一小塊一小塊,令人慘不忍睹。
我時常作夢,而且時常是莫明其妙且毫無任何意義的亂七八糟夢。所以,睡醒後,便不當一回事,一古腦兒把這夢全丟到腦後去了。
然而,從那天起,我每天都做同樣的夢,看的都是同樣的情境,簡直看煩了,嚇得幾乎不敢留在辦公室裏睡午覺。
但只要稍稍闔上眼,這位小姐就又出現了。甚至一天比一天清楚。我把這事告訴年長的同事,他們都勸我別太介意了。做夢是家常便飯。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是:天底下哪有連續七、八天都在同一時間做同樣的夢呢?
我終於忍不住把這事向上級稟報,請示這中間是否另有文章,畢竟我年紀還太輕,閱歷還太淺。
長官說:“夢中不是清清楚楚地有門牌號碼嗎?何不找兩名同事陪你一起去現場查訪,說不定去了就一切都有了答案,何必閉門造車來瞎猜呢?”
長官很疼我,也很信任我,就這樣把這夢當正事交辦了。
我們按址找到夢中所顯現的那房子。真的有,而且與夢中完全一樣。可見夢中那位小姐也必真有其人,應該真正存在。
因為這棟房子,外觀很像公家宿舍,而公家單位的宿舍,必須照會公家單位才能搜查,我們所掌握的,只是一場夢,怎能出公函呢?
我們客客氣氣請教這棟房子的主人,他說這是一般住家,不是公家宿舍,也不住公務人員,我們總算放下了忐忑的心。
我們先出示證件,然後很有禮貌地問這房子的主人,詳細說明我們的來意,我們告訴他,目前只是初步拜訪,我們尚沒有充分的資料得以進入法律程式,所以,就他的立場而言,他可以拒絕我們。
真沒想到,這房子的主人非常憨厚善良,他很願意與我們合作,很願意幫助我們。
他還告訴我們,他這棟房子,是沒多久前,才透過掮客,向一位姓崔的人頂過來的。而這姓崔的資料,只需找代書查詢,就可問到。我們連絡到了代書,對方說這姓崔的已移民美國,早就離開臺灣了。
我偷偷請教同事:光憑一場夢,就可以到別人房子裏,查東查西嗎?還好這家主人很幫忙,又很合作,他陪著我們仔細地一間一間地看了再看,但我們竟然什麼都沒看到,連個蛛絲馬跡也沒發現,真的沒有半點令人值得懷疑之處。
我們垂頭喪氣地回到辦公室,一五一十地向上級稟報我們實地勘察的結果。我說:“真有夢中那棟房子,而且完全一樣,也真有那門牌號碼,一點沒錯。可是,為什麼卻怎麼也看不到夢中那位小姐呢?她到底是誰?又在哪里?”
長官說:“別急,慢慢來。只要因緣成熟,自會水落石出。說不定那位小姐還有難言之苦處,尚不便現身。但可以確定的事,是那位小姐必有冤情,要我們為她平反。千萬不可放棄,用點心,再接再厲!”
可是,我已經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了。
說來慚愧,這事我們已忙了快半個月了,到今天,卻什麼頭緒也沒有。我覺得我好對不起同事,我好想放棄,畢竟這只是一場虛無縹緲的幻夢而已!但我的長官不僅一點點責怪也沒有,反倒慈祥和藹地一再鼓勵我,別灰心。
第二天,我又請求長官派兩名男同事陪我去現場。我請教那棟房子的主人:是否有位年輕小姐,住在這裏的地下室?那主人感到很奇怪,這棟房子哪有地下室?他拿出產權證明及平面圖,讓我們瞭解這房子的全盤結構,果真沒有地下室。
我又很失望地回辦公室,也再度很沒臉地向長官稟報,我一無所獲。
長官說:“你確定沒有地下室?你確定地下沒有住人?”
我回到座位上,把長官的兩句話轉問同事,聽聽他們的看法。
其中一名同事若有所悟地哇了一聲,說:“我們明天多帶一些人手去,大家幫忙動動腦筋。”
又一大早,我們好多人出發了。
我們有兩件任務:
1、確定有沒有地下室?
2、確定地下有沒有住人?
到了現場。我們請求主人讓我們再次一間一間地詳審細查。這房子是老式的,但大廳卻裝潢得很高雅,連地上的水泥都是新鋪上去的。
同事說:“這大廳的水泥是新鋪上去的,但為什麼只鋪大廳,其他一房一房都已破破碎碎,為什麼卻連修也不修呢?”
我們請求主人准我們明天請師傅來敲開這水泥,我們覺得這水泥有點不尋常。
回到辦公室,我把所見所聞,一五一十稟報給長官,請他表示該如何下手。
長官出了手諭,正式出搜索票,一道陪我們去那現場。
長官說:那水泥底下,應該有玄機,可能是地下密室或不能公開的秘密
那天,我們正式依法執行公務,敲開了那大廳的新鋪水泥,挖了大約一個人深,赫然發現埋有兩個馬口鐵打造的大儲藏桶,加蓋,而且密封。
我們請那主人前來說明,他說他一點也不知情,也不知裏面裝的是什麼?我們通知有關單位會同前來開驗,以防百密或有一疏。
兩個儲藏桶終於打開了。令人不敢置信的是一堆小肉塊,好好地沒有什麼腐爛。我們請法醫及助手們把小肉塊全部拼湊出一個人的樣子,十分完整,就是少了這死者的頭。
我們開始緝捕殺人分屍的凶嫌,但他已移民美國,我們有什麼辦法呢?
長官說:“我們一點辦法也沒有。”
這時,我們可真的很扁,因為不只拿凶嫌無可奈何,甚至連這死者究竟是誰,都還查不出來。我們全部陷入膠著了。
好幾個月以後,基隆關查到了煙毒走私犯,逮到了主嫌,解送到我們這兒來。
在看守所,這主嫌一到夜晚,就不知何故,嚇得魂飛魄散,哀號慘叫,而且嘴裏不停地喊著:“救命啊!有人頭要殺我!有人頭要殺我!”聽說那人頭一到夜晚就一定出現,在半空中飛來飛去,一會兒瞪眼,一會兒伸出長長的舌頭,一會兒吐痰,還不停地罵個沒完沒了。長官說:“或許這人與分屍有關,帶他去冷凍庫看看屍體,再押去那房屋看看他的反應。找那房東來指認,他的前手是這人嗎?”
當這人一眼看到被分屍後再拼湊成的屍體時,他禁不住自己跪了下來,後來到了那命案現場,他更嚇得胡言亂語,有如中了邪一樣。
終於老天有眼,明察秋毫。這件分屍案果然自己破了。
人頭也循線索找到了,正是夢中那位小姐,是位大舞廳的當紅大舞女,由於知道煙毒走私的重要秘密,被殺人滅口了。
全案到此,總算告了一個段落,這殺人凶嫌,既販毒又殺人分屍,實在太過兇殘狠毒,經過一審再審終於伏法了。
這件刑案,從頭到尾,應該不是我們破的,而是被害人自己托夢、自己顯靈破的。
經典上說:“犯罪的手法,無論如何周延,都必有破綻,所以,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凡您所知道的,天一定知道,除非您讓自己也不知道。”
附注:本文之敍述與公家之正式記錄或有所出入,此乃不得不爾,尚請見諒!
(八)道成肉身鬼神欽
台中市民權路火災,整排樓房陷入一片火海。
一名婦人,從火場內匆匆跑了出來,手上抱著一個小孩,只見她把小孩往地上一放,馬上又回頭往火場裏跑進去。
沒幾分鐘,這婦人又從火場內匆匆跑了出來,手上又抱著一個小孩,只見她一樣把小孩往地上一放,馬上又回頭往火場裏跑進去。
又過沒幾分鐘,這婦人又再從火場內匆匆跑了出來,手上仍然抱著一個小孩,她習慣地又把小孩往地上一放,馬上回頭又往火場裏面沖進去。
當時,火場的火勢已猛烈到極點,不管是誰,只要稍稍靠近,便必死無疑。大家看著這婦人正要衝進去,人人不禁失聲喊叫了起來:“快拉住她,快拉住她!”
說時遲、那時快。兩三個消防隊先生趕忙沖到前頭,擋住她,有的則從後頭緊緊拉住她。
“啪!”的一聲,這婦人的手斷了,手腕上的肉與骨剝離,掉了下來。
“啪!”地又一聲,這婦人應聲倒了下來。這時,令人驚奇的事出現了。
這婦人的頭髮全部變成灰,瞬間瓦解崩散,掉了一地,而婦人的衣服也一樣,全部變成灰,掉到身上一絲不掛。急救人員匆匆趕到。不料才一摸,這婦人的肉已是稀稀爛爛,全被火場內的大火煮熟了,沒有一處仍是活人的生肉。
好多人哭了。好可憐的媽媽,為了搶救自己的子女,就這樣犧牲了。
法醫說:“您們說這婦人是往火場裏跑時,被您們阻攔下來的?”
消防隊的幾位先生說:“是呀,一點也沒錯!”
法醫說:“煮熟的人,怎麼還能跑呢?她很早就已被大火煮熟了,”
後來,清理火場,不幸還有一個小孩被燒死了。圍觀的群眾和消防隊先生都很自責:“當初為什麼要阻攔她呢?害她不能沖進火場裏救出她最後一個孩子,反正她早已燒死了,再跑進去幾次,也沒關係呀!”
這時,有人好奇地問:“她第一次從火場裏沖出來時,她已經死了,但一次、二次又沖進火場裏,救出她兩個孩子,她真死了嗎?她真是死人嗎?”
她所救所抱出來的孩子,個個都是從熊熊烈火中.硬是掙脫出來,卻沒有哪個孩子受到半點燙傷或燒傷,到底她是怎麼把孩子呵護出來的?
頭髮、衣服全燒成灰了,為什麼在倒下前,依然完好如初?
太多的疑問,只能無語問蒼天,我們都是非常科學的人,怎會有答案呢?因為這是很不科學的。
(九)似真若幻,如影隨形
在大排水溝的涵洞內,有人聞到陣陣惡臭,似乎有人死在裏頭腐爛了。
起初,有人以為或許是死貓或死狗,但死貓的可能性比較不大,因為本省習俗,都把“死貓吊樹頭”,而遇到死狗,才“放水流”。
涵洞的洞口,流出小小白白一條條的東西,密密麻麻,好多好多。看熱鬧的群眾說:那是蛆。有人很有膽子,就探頭進去瞄了一下,趕緊又捂住鼻子縮頭回來。就這樣一直嘔吐不止。
這人說:一堆白骨,是個人。白骨一根一根都掉開了,被水沖得零亂不堪。
派出所的員警先生忙著把現場圈了起來,以免好奇的民眾越聚越多,破壞了現場。
法醫終於到了。他戴上口罩與手套,還有頭套。這涵洞很雜,塵封已久。法醫是我們所佩服的福爾摩斯,閱歷多,經驗豐富。他是我們的希望。
但面對這散落一地的白骨,他也楞在那兒,直搖頭。
法醫說:“應該是個男的,中年人”,其他則莫宰羊。法醫決定先送到殯儀館處理,再作定奪。
這件事,就到這兒陷入膠著了,一切努力也停擺了。
這人會是被人謀殺的嗎?還是自己不小心落水的?都爛到這般地步了,不會冤沉海底嗎? 大約八個月後(因年代太過久遠,不敢確定),有個人非常困乏疲累地自己跑進派出所,請員警先生救救他,並讓他自首,這些日子,他已經快崩潰了。
員警先生問了一些筆錄,當天就把他移送到我們這兒偵查庭複訊。這人說:“我十多個月前,殺了一個好朋友。我們合買獎券,中了大獎,按理應該每人一半,可是我那時正缺錢,希望對方先把他應得的那一半借我周轉,等我喘過氣以後,再還他。
但他就是不肯幫這個忙,其實,他是大老闆,一點也不缺這區區一筆獎金,但他太無情了。於是,我借題慶功宴,請他喝酒,把他灌得酩酊大醉,然後運到排水溝,把他丟棄在靠涵洞處,再用一些石頭把出口堵住,一來讓水位升高,以淹死他,二來讓死者的屍體流不出去。”
我問:“這般天衣無縫,可說神不知,鬼不覺,為什麼你還要來這兒自首呢?”
他答:“我再不自首,我就死無葬身之地了。”
我很驚訝地又問:“為什麼?有這麼嚴重嗎?”
他又答:“豈只嚴重,簡直不堪設想!”
我再問:“出了什麼狀況嗎?”
他再答:“就且聽我做個報告吧!
我把對方弄死以後的第一個半年。不論我走到哪里,所有的人都看到有個人與我形影不離,幾乎全是兩人行。譬如我坐火車,明明只有我一個人,剪票員問我要兩張票,火車上的查票員也問我要旁邊那個人的票。我坐在位置上,只有我一個人,可是旁邊卻永遠沒有人再坐上來。他們都看得清清楚楚,我旁邊坐著一個不說半句話的人。我到餐廳吃飯,我只一個人,但店老闆卻說是兩個人。我坐計程車,明明只有我一個人,司機也說是兩個人。我回家,妻子兒女都說我身邊有個人一起進門,我上床睡覺,旁邊也睡了一個人,這叫妻子兒女如何受得了呢?即使洗澡,浴室裏也總站著一位我看不到的怪人,幾乎把我們一家弄亂了。
我們家人都很害怕,除了我看不到外,人人都看得到。這人到底是誰?很痛苦地熬了半年,這人突然不再出現了。但我開始兩眼屢屢產生幻覺,無法分辨真假。我搭火車,站在月臺,明明看到火車來了,我一上車,卻整個人掉落在月臺下的鐵軌上,鐵路員警扶我起來,我卻不知道剛剛明明來了一列火車,怎麼會突然不見了。我曾一連好幾次,因為兩眼幻覺而踩空,以致摔落月臺下的鐵軌上。我真不知道該如何來判斷是幻覺,還是實景?我開車,明明前面是條大馬路,我往前開,卻掉進一條大河裏。有時,我明明走進一家商店。卻掉落路旁的水溝。我已經不知道我兩眼所看到的情景是真還是假?更不知我往前走,所碰到的,將是什麼危險。我每餐吃飯,都看到一條條的蛆在碗裏鑽動,我哪吃得下呢?可是不吃,我又怎麼能活呢?說真的,我已沒有辦法活下去了,所以,心甘情願來接受國法制裁。”
我聽了,覺得很不可思議,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後來,我們帶他去現場模擬當年作案的實況。我一直不瞭解這個謀財害命的刑案,究竟是誰破的?是死者自己嗎?他不是早被害死了嗎?而且不是爛得連骨頭都崩散了嗎?
人死就真死了嗎?
附注一:被告說:被害人在夢中告訴他,要他把屍體上的爛蛆,一條條全吃光。
附注二:被害人緊跟被告時,人人都看到,獨獨被告看不到。但被告吃飯時,整碗的蛆卻只有被告看到,任何人都看不到。
(十)生死之交
我大學同學,得了肝癌,住進台大醫院四字頭病房,據說已活不過三個月了。我去陪他、照顧他。
有一天,我下班後又去探望他,因為他的家人告訴我,最近病情又惡化了。
或許,經常一個人悶在病房裏,心情會越來越沉,我直覺地以為用輪椅把病人推到一樓庭院散散心,應該會好轉些。
當我開始把輪椅推出病房時,我同學很慎重地告訴我:“第OOO號病床的病人OOO,還有第OOO號病床的病人OOO,昨天傍晚,與我約好今天下午五時左右來與我聊天,我怕我下樓去,他們來的時候,會找不到我。”
我說:“別擔心,我交代護士小姐好了。”
我把病床號碼和病人姓名都寫給了值班護士,如果我們下樓回來太慢,請他幫我們轉達,而護士小姐也答應了。大約散步四十多分鐘,我的同學一直吵著要趕緊回病房,他怕客人到訪的時候,會找不到他。
終於,把輪椅推上來了。經過護理站,護士小姐叫我把病人推回去後,儘快再來護理站一趟。
我把同學安置好,便去拜會值班護士。她一臉驚嚇地小聲告訴我:“小姐,你剛給我的兩個名單,病床號碼與病人姓名都完全對,只是其中一位,三年前就死了,而另外一個更早,五年前就死了。”
我覺得有點冷,但我如何向我同學交代才好呢?
我邊想邊走,慢慢地回到病房。
一進去,我的同學已經在和他的兩個朋友聊天了,而且聊得很起勁。我不方便打攪他們,便說聲再見,先走了。
我問護士小姐:“您們受現代科學教育的人,真以為人死就真死了嗎?”
醫生做手勢,叫我到門口,他說:“你這同學應該活不過一個月了,最好心理有個預備。”
我說:“知道了,謝謝!”
我走進房間,覺得很難過。我原以為他會問我,剛剛醫生跟我講什麼,但他卻一句話也沒問,他問的竟是:“你能幫我一個忙嗎?”
我說:“當然沒問題。請問:什麼忙?”想想他的壽命只剩下不到四周,再難也得答應吧!
他說:“今天下午我在樓下庭園賞花時,有位太太病得很重,她家的錢都被她看病耗光了。下個月,她三個孩子急著都要註冊,可是她已經沒有辦法負擔了。她希望我能借她一筆錢,並幫她送去給她三個孩子。她的地址是OOOOOO,而她的名字叫OOO。”
我把地址和名字全抄了下來。
第二天一大早,我帶了大約十萬元,按址去找這婦人和他的三個孩子。
鄰居說:“這戶人家已搬走好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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