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為什麼倡導「放生」


 

佛教提倡放生,源於《梵網經》所列四十八種輕戒中第二十「不行放救戒」;「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意思是說:佛教弟子應以慈悲心去做放生的事情,因為無始以來,一切眾生都做過我們的父親和母親,我們生生世世都是由他們所生,所以六道的所有眾生都是我們的父母;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


關於放生救護之法,諸經多有記載,如《金光明經·流水長者子品》稱,流水長者子救起瀕死之魚,與之水、食,為其解說大乘經典,諸魚聞經後,皆生忉利天。又《雜寶藏經》卷五說,一沙彌因救起漂流水中之諸蟻子,而得長命之果報。由此可知放生能增壽延年、改變命運。


放生的根本意義在於:將瀕死的眾生從死亡的恐懼中暫時解救出來,並且通過誦經的過程,使它們能有機緣聽聞到佛法,並因此種下解脫的種子,使它們可以最終脫離輪回。佛教的放生,是與戒殺、念佛之行儀緊密相連的。戒殺是五戒、十戒等之第一戒,向來為佛教弟子所嚴守。


我國大規模放生始於天台智者大師。智者居天台山時,為令臨海居民莫以捕魚殺生為業,曾自捨身衣,並勸募眾人購置放生池,複傳授池中族類「三皈戒」,為彼等說《金光明經》、《法華經》等,以結法緣,從而開天台放生法會之先河。


其後,唐肅宗於乾元二年(759)下詔,在山南道、劍南道、荊南道、浙江道等地設置放生池八十一所。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敕令天下重修放生池。天禧三年,天台宗遵式奏請以杭州西湖為放生池,自製「放生慈濟法門」,於每年 四月八日 佛誕日舉行放生會,為天子祝聖。天聖三年(1025),四明知禮亦奏請永久成立南湖放生池之佛生日放生會,並撰《放生文》以定其儀規。此後,放生習俗徹底佛教化了,並經久不衰。現在漢傳佛教通行的《放生儀規》,是依據《金光明經·流水長者子品》的大意編撰的。


佛教弟子應該熟悉自己傳承的放生儀軌,這也是平時學習要注意積累的。因為放生確實可以為我們積累功德,因此簡要講一下放生的功德。中國有句老話:人多力量大。這話放在放生這件事情上,最恰當不過了。一人的力量有限,眾人的力量無限。打一個比方:一個人放生一條魚,他就為自己累積一份的功德。如果是十個人贖買十條魚一起放生,那麼每一個參與者都為自己累積了十份的功德,雖然你只出了一條魚的贖買金。


當我們把放生的這些功德,全部的回向給法界眾生的時候,這是最最如法的佛子行為。千萬不要有這樣的想法和做法:大家一起放生的時候,一些人一擁而上,爭搶自己出錢贖買的那一份魚類鳥類,以為這樣才算自己的放生,才會有自己的功德。這種認識是非常錯誤的,如果是這樣的發心,那麼功德就會大打折扣。所以一定要注意這點。


在放生的過程中,法師為這些被放的眾生念三皈依懺悔文時,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由於這些被放的眾生不能說人的語言,所以在場的大眾是要代這些被放的眾生來三皈依和懺悔的,並不是大家念完三皈依懺悔文就完事的。一定要觀想替這些輪回旁生道的眾生在三寶前三皈依和懺悔,最後將放生的功德再回向法界。這樣做才是比較圓滿的。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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