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祥法師:救大的動物或在佛菩薩聖誕日放生功德更大嗎




 












 







我總願意買一些便宜的眾生去放,這樣在數量上可以多救一些,請問師父救體型大的動物與體型小的動物,功德有差別嗎?另外在初一、十五或佛菩薩聖誕日放生功德是否更大?


這個問題啊,就是買一些便宜的生命去放也是可以的。我們不能要求你說得放那貴的。因為什麼呢?放生就是不分別而放生是最好的。當我們進到放生地點,我們碰到哪個眾生,哪個眾生最急迫需要被救護,我們就救護哪個。比如說我們的經濟不到位,我就一塊錢,大於一塊錢的動物買不了,就買小的,都一樣。我們只要盡心盡力去做就可以了,數量多少這個問題吧,隨著自己的因緣。有時候你說這個數量多,那個數量少——有的數量少就不該救嗎?這種說法也是不正確的。那數量多就不該救嗎?如果不救也不正確。我們怎麼辦?應該以不分別為開始,比如說我走到第一步,這塊就十個眾生,我先救十個眾生。後面一百個眾生我再想下一個辦法。所以說,救眾生以不分別心救護的功德最大。


救體型大的動物與救體型小的動物功德有差別嗎?從功德來講是無二無別的,都是在救護眾生,都是一致的,哪怕救一微塵小的眾生和救一個龐大眾生都是一樣的,因為生命都是一樣的,不能因為大和小而有區別。但是體型大的眾生的感受不一樣,它的痛苦不一樣。大型的動物它的感受比較深、比較多,而且痛苦也比較大。如果從體型方面相對來講,一個動物小、一個動物大,大的渴望被救的這個心更強烈。所以說,我們在救護時,每個眾生都應該救,不管大的小的都應該救,不能分別大的我該救,小的不該救;或小的該救,大的不該救。無論體型大小,我們都應該努力救,這是我們根本的原則。


另外初一、十五或佛菩薩聖誕日放生功德是否更大?這個問題,為什麼初一、十五和佛的聖誕日,很多的佛教徒要搞一些放生活動,世間也有很多忌諱?比如說初一、十五不許動土,甚至不許出門,為什麼呢?它這有個自然的道理。我們在海邊都知道,海邊初一、十五漲大潮,是不是?因為這個天體的運動,日月的盈虧,它影響人的生理、心理,使人心產生不平。所以說初一、十五是最容易產生心動的時候,特別衝動。所以初一、十五要做些功德,不做一些惡事和一些不應該做的事情,通過這個來控制我們的行為,使我們的行為有節有度,不致於過分而造成其它更多的傷害,它的功德在這一塊兒。實際上,關於放生的問題,我的看法是,天天放生,那就天天是佛的聖誕日,因為佛和眾生是一體的,三無差別嘛。所以說呢,你要天天放生,就等於天天在過佛的聖誕日,所以它的功德更大。大在哪兒呢?在於堅持,在於長久,在於無相。


請教師父,放生是一次花很多錢放還是同樣的錢多次地救護眾生?


就是說我們盡心盡力就好。不在於多也不在於少,你這個心是盡心盡力去救就合適,你考慮了今天,你別考慮明天。


恭請法師慈悲開示,怎樣為已故人放生及為其救生的益處?


你就什麼也別想,你只要放生就會得到益處。我給舉個例子,比如咱們這周圍是大山,如果你喊一聲:我要幫助你!這個周圍山的回聲效應它就會反應:我要幫助你,我要幫助你,我要幫助你……”四面八方都會幫助你。當你幫助別人的時候,自然就會得到一種反應——幫助你。所以說,你救護別人的時候,別人就會為你救護親人。你不要故意為救護親人去放生,這樣獲得的利益更大。


放生受傷乃至死亡眾生 以三皈依種得度因緣


有時候放生剛走,有人就下水撈,我們放生還有意義嗎?怎樣避免這種情況發生?


這個問題應該避免。那一年我到堰塞湖去放生,這面放,那面開著船就去撈去了,確實看到很心疼。當然了,撈的是很少一部分,有的放生放得急,有的眾生昏迷了,所以這一部分就被撈走了,但是我們盡量迴避。如果實在沒有放生的地方,哪怕是半夜的時候去放,是不是?這樣就更好了,迴避這個捕撈的問題。另外,比如說放淡水魚,如果秦皇島不方便,我們可以到遼寧去放,到內蒙古去放,哪兒有合適地方上哪兒放去。放生不要考慮這個路途遠的問題,應該考慮讓眾生怎麼活的問題,應該在這方面做。當然也有個別的,有的這面放,馬上那面撈,別人拿這個作為一種借口來指責佛教,說:你看看,你們這面放生,那面就撈。確實對眾生它有一個放生不徹底的情況,這個問題有待於解決。


但是話又說回來,因為我們放生的時候進行了三皈,這些眾生已經得到三皈了。得了三皈以後,它的報身一旦完了,還可以順著我們給進行的三皈,去投入到一個更好的道裡去,甚至可以將來成佛的,這個已經完成放生應該完成的一部分,一個重要的部分。再說,下去捕撈上來的眾生,也不見得就是你放生的那條魚呀,是不是?這個捕撈的問題,一個是我們應該盡量避免,另外還有一個因果的問題。因果的果報如果在那兒,你怎麼都跑不了。就像汽車似的,汽車有時候發生災難了,比如說軋人了,這是這個人果報的問題,那你不能說汽車天天跑,天天就軋人,是不是?不能這麼講,它是一個果報問題。


當然了,我們盡量避免發生這個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建立放生基地,建立放生基地也不見得就沒人去撈。過去我們大悲寺,在頭七、八年吧,也在外地承包了一個放生水庫,其中派了兩個居士去看著。最後居士被打多少次,甚至要把一個居士給活埋了,但居士們就是堅決地對抗。最後把那個水庫就保留下來了,而且確實使許多放生的人得到一個放生的環境,打撈的人有的就迴避了。


後來這個放生池就被政府給收回去了,因為有人進行搗亂,說我們承包不如法,法院判決的時候也判說我們承包不如法。最後沒辦法,這個水庫就被收回去了。雖然他收回去了,但是我們放生的這種行為和建立水庫放生基地的行為從來沒有停止過。所以說,最後又感召了我們寺院門前的一個水庫歸入了大悲寺,這樣建立了更穩固的一個放生基地。之所以我們門前有一個水庫作為放生基地,它主要來源於什麼呢?來源於我們以前放生的努力。沒有以前放生的努力,今天就不會感召一個水庫歸入寺院作為放生基地。所以說這個都是因果的問題,不能看一次一事來決定說可放不可放。我們對放生的這個問題一定要堅持到底,不管多困難,都應該堅決去放生。


放生時有些眾生已經損傷,放了也未必能活,這種情況還能不能放?那放還有意義嗎?


放生啊,我們放生不光是解決今生的問題,還要解決來生的問題。因為我們人有壽祿,壽祿到的時候,我們知道學佛人要助念,要往生西方,其它眾生也存在這種機會。臨終的時候,病苦的時候都需要一個助念或是一種開示,比如說如果它已經損傷了,只要是有口氣,甚至已經沒氣了,不能活了,但它的神識並沒有離開,如果我們進行三皈依,或用我們的慈悲心給它放生,它都有可能超生,脫離畜生道或是往生西方,所以說這很有意義。放生不能說看到活了就是放生,我們更主要一點要為眾生講佛法,要進行開示,不光是要念佛,還要講戒律。現在我們缺乏的一條就是誦戒,放生的時候都念佛號。比如人往生的時候也念佛號,實際上更主要一條應該念菩薩戒,念戒助往生,這個是非常殊勝的,大家也可以試一試。


剛才講的這些都是放生的問題。我剛才說了,用心靈去關懷眾生,就是說你把眾生看成是你心裡的一部分,也是和眾生一體,這就是用心靈去關懷眾生。如果你把眾生和自己分別開來,那就不是用心靈了,你只是用心,用心你可能是用世間的心,並不是出世的心。我們應該用出世心去觀察,因為這個法界所有的相都是虛妄的,都是唯心所造的,所以說我們用這個觀念去理解放生,這個放生才會更具有佛法的意義,眾生才能真正地解脫。


避免固定地點買眾生


放生能不能總固定在一個市場或一個攤位上買?


這個不能固定一個攤位,也不能固定一個城市,應該把它分散開,各地都要買,避免商販利用這機會。雖然我們知道因果這個問題,但同時也盡量不讓那個賣魚的造業,應該分幾個地方買,另外不要固定。


安全的放生環境靠我們自己創造 變相殺生應避免


秦皇島放生條件很好,河裡不安全,這種情況還能放嗎?


這個問題要看是不是救急的問題,比如說在市場買兩條魚,你不放它就死了,那怎麼辦?那我們也得想法放,它活一分鐘也是活,活兩分鐘也得救。我們救生命就是說盡心盡力,不能說這個眾生過十分鐘它就死掉了,我們就不救了。那我們到醫院,如果醫院不搶救我們,說:你再過一個小時就死了,那我們不救了行不行?(眾人笑)那我們的親屬或我們個人肯定誰都不滿意。所以說,我們應該設身處地地想,它只要是能夠活一分鐘,哪怕它活幾秒鐘,甚至它死了,因為它的神識還沒有離開,我們都應該救護的。


我們僧團行腳的時候,看見那眾生死的,軋死的,我們都進行掩埋和救護。九五年行腳,我走到北京的時候,有可能是兩個老鼠皮吧,已經在馬路上被軋得乾乾的。當時那馬路上沒有多少人,就一個人在那旁邊站著——不遠的地方。我和性空師就用方便鏟把這兩個乾皮撮起來,挖個坑就給埋了,然後我們就坐那兒休息。當休息的時候又來了一個人,他就問我們:為什麼要走啊?方便鏟是干什麼的?後來旁邊那人就答了:他們兩個才是真正的出家人。剛才我看到老鼠都死了,那皮都乾巴了他們還給掩埋了,這一看就是真正的出家人。就是說出家人的本質就是慈悲,不在於眾生死和不死。我們把眾生都看成是自己的父母,死了也是自己的父母,屍體我們應該掩埋了,通過這個不斷地培養我們的慈悲心。另外眾生的屍體如果不能掩埋,其它眾生看了,它也會起煩惱的,起嗔恨心。如果我們掩埋,能夠使我們的心放出一點慈悲來,對所有的眾生都是有好處的。


這個放生條件很好,河裡不安全。不安全的情況,上午跟秦皇島佛協秘書長也說了,秘書長也有決心要爭取一個好環境,這是一種菩薩行為。河裡不安全我們得創造安全,比如說我們從市場買來的魚,買了十條、八條或二十條,如果河裡確實不能放,怎麼辦?那我們不能不救,我們救了以後,弄個盆先擱家裡養。等條件好的時候,裝塑料袋裡,給它氧氣,我們可以到哪個水庫,能放生的地方去放。甚至晚上偷偷去放,這都可以的。


講到這兒想起一個問題,就是說有的人知道放生了以後,他就說:我以後再也不吃活的了。意思:我可以吃死的。這種說法非常不安全。死的眾生它也有命根,因為它這個眾生的屍身也會起煩惱。因為無論是活的還是死的眾生,我們去傷害,真正的種子要進入我們種子識裡,通過我們的眼睛,我們的思惟,進入我們的種子識,它也是有果報的,特別這些話不能說。


過去有一個城市,一個土地局的局長他老伴信佛,過年的時候大家就給他送禮,在送禮之前局長就說過:我們家有信佛的,我不吃活的。後來這個送禮人,有兩條非常大的大魚,新打上來的,就往他家送。到他家走廊裡了,這幾個人就商量,說:這局長不吃活的,我們拿活的怎麼辦?那給它摔死吧。後來把魚給摔死拿到屋裡,說:局長你放心,這是死的,不是活的。我剛才在走廊裡摔死的。所以這話不能說,說了以後也會帶來副作用,間接地也殺生。所以說放生要語言美,放生要徹底,要堅決,不能含糊,一含糊了就會使眾生產生誤解,也同樣會造成變相殺生,這都是應該注意的問題。


放生和護生同等重要


放生和護生有什麼區別?現在放生的人多,護生的人少,我們應該如何去權衡?


放生和護生本來是一體的,因為是一部分,是一部分。就是護生,就是解放。而現在放的人多,護的人少,主要是大家對護生這一塊兒講得少,而且沒有想那麼多。責任並不在於居士們怎麼想,而在於我們出家師父的引導。這在於我們,錯不在於居士,因為我們出家師父在這方面引導得少,所以說,眾生想得少。今後就由出家師父多引導,這樣護生的人就會很多。這個護生的功德是很殊勝的,和放生的功德是一樣的。放生是今天的行為,護生是長久的行為。應該互相彌補,這樣的話就好了。


比如現在我們承包一條河,這河裡不讓打撈,你不讓打撈就是放生。不是說你放眾生到河裡就是放生——你護持這一個地方沒人捕撈,那不就是放嗎?何必在河裡打下來以後,我們再去放呢?這樣就更好。多麼希望政府出一個政策,說:中國人哪,都得吃素,都不許殺生。這個國家肯定是非常殊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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